1、学院建设工程名目办理部分在初审的根本大将需送审的工程名目列出清单,建设工程名目办理部分带领在清单上具名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带领具名赞成后送交审计处;
2、审计处对送审材料的完整性停止查对;
3、审计处召开处务会会商决议详细名目拜托审计的部分(市审计局、市财务评审中间或社会中介机构),并与有关部分接洽或向社会中介机构下达拜托审计使命;
4、审计处与拜托的名目审计部分停止材料交代;
5、审计处共同名目结算审计部分停止名目审计,并构造相干部分停止现场观察,须要时将构造召闭集会,会商决议主要事变,并构成相干集会记要。如触及到甲乙两边对施工条约条目有严重不合的,由审计处上报学院带领研讨决议;
6、拜托审计的相干部分出具根基建设工程名目审计报告并送学校审计处;
7、审计处将审计报密告放至学校有关部分;
8、审计处将相干材料清算归档。